2023-10-30 10:52:35來源:魔方格
摘要: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采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如具體如下:少繳納或不繳納應納稅款。有意少報、瞞報應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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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采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如具體如下:
1.少繳納或不繳納應納稅款。
2.有意少報、瞞報應稅項目、銷售收入和經營利潤。
3.有意虛增成本、亂攤費用,縮小應稅所得額。
4.轉移財產、收入和利潤。
5.偽造、涂改、銷毀帳冊票據或記賬憑證等。
對偷稅行為的處罰:
1.對納稅義務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扣繳義務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