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考社會工作證需滿足學歷、專業及工作經驗的三重組合要求,不同級別條件差異顯著。
學歷與工作年限掛鉤:
高中/中專:需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大專學歷:
社會工作專業:滿2年;
其他專業:滿4年;
本科及以上學歷:
社會工作專業:應屆畢業生可直接報考;
其他專業:需滿2年工作經驗。
特殊說明:非全日制學歷的工作經驗可累計,截止計算至報考年度12月31日。
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 學歷背景 | 附加要求 | 工作年限 |
|---|---|---|
| 高中/中專 | 需持有初級社工證 | 滿6年 |
| 大專(社會工作專業) | 無 | 滿4年 |
| 本科(社會工作專業) | 無 | 滿3年 |
| 碩士(社會工作專業) | 無 | 滿1年 |
| 博士(社會工作專業) | 無 | 0年 |
| 非社工專業大專及以上 | 工作年限需比原要求增加2年 | — |
注:中級考試科目含《綜合能力》《實務》《法規政策》,成績可2年內滾動有效。
需同時具備:
學歷門檻: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學位);
資格基礎:已取得中級社工師證書;
工作經驗:持中級證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至報考當年年底;
政治與職業道德: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法律法規。
以上條件綜合自民政部及人事考試網最新政策,具體材料(如工作證明、學歷認證等)可參考相關報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