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4-14 11:18:06來源:魔方格
日常生活中東西丟失后大家第一反應就是掛失補辦。而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遺失也不會例外,那么一級造價工程師證如果遺失補辦該怎么辦理呢?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注冊造價工程師遺失注冊證書,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延續注冊程序申請補發,并由注冊機關在官網發布信息。
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八條,內容如下:
申請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在5日內將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
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申請延續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注冊證書;
(三)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四)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申請延續注冊時,造價工程師本人和單位應對其前一個注冊的工作業績進行承諾,并由注冊機關調查核實。
注意:注冊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補辦的,還須提供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的證明材料原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破損補辦的,須交回已破損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