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9-14 10:08:50來源:魔方格
2020年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有哪些?有啥注意事項沒有?不是相關專業還能不能報考?今天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符合報考條件的趕緊提交資料了!
報考條件
2020年一消考試報名時間預計在8月份以后,因此,具體的報名條件文件還未發布,但可以參考2019年的報名條件: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二條,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報考需承諾哪些事項
包括報考人員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以及承諾意思表示真實等。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報考人員報名參加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時,考試組織機構將規定的報考人員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
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部門(機構)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考試組織機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哪些人需要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
(2)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5)其他報考條件不能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