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8-27 09:19:11來源:魔方格
消防設施操作員在2020年1月1日前稱“建(構)筑物消防員”,是指從事建(構)筑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的人員。 下面讓我們看看2021年東營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考條件有哪些?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準備考試了。
東營報考條件
初級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法規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檢測、維護保養人員,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依法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2)2017年9月1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消防設施操作員屬于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3)2019年5月1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頒布《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并自2020年1月1日實施。
(4)2019年8月29日,應急管理部印發《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應急〔2019〕88號),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中級技能等級以上的不少于2人。
(5)應當依法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如未依法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依法將面臨巨額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出現火災事故時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關于貫徹實施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的通知》(應急消〔2019〕154號)明確規定:持初級(五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的人員可監控、操作不具備聯動控制功能的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他消防設施;監控、操作設有聯動控制設備的消防控制室和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的人員,應持中級(四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及以上等級證書。